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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标准修订会议纪要
|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标准修订会议纪要发布日期:[2006-11-25] 共阅[5257]次 | 2006年11月9日至10日,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标准修订工作会议。来自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吉林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福建省运输管理局、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吉林省运输管理局、江苏省(南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济南市机动车维修检测行业协会、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社等10个单位,从事汽车维修与检测的行业管理部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等13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交流了原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标准修订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成立了标准修订起草小组,明确了标准修订工作安排和计划。会议通过广泛交流和研讨,统一了思想,并达成了基本共识,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一.研讨和确定的主要内容
1. 关于标准名称
会议一致同意标准名称修改为“汽车维护技术规范”。主要考虑到汽车检测和诊断贯穿汽车维护的始终,是汽车维护技术规范的有机组成部分,汽车检测、诊断在标准名称中无需再体现。
2. 关于维护周期
会议一致同意维护周期的确定,应以汽车行驶里程为基本依据,同时考虑汽车车型不同,以及汽车使用条件和环境的不同,参照汽车使用说明书、使用保养手册的有关规定,应对车型进行分类,在标准附录中,给出一个指导性的规定。对于不便用行驶里程统计、考核的汽车,可用行驶时间间隔确定一、二级维护周期,其时间(天)间隔可参照汽车一、二级维护里程周期确定。
3. 增加维护质量保证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增加一级、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一级、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的确定可引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4. 关于汽车维护作业项目
会议认为汽车维护项目的确定原则是易简不易繁、易粗不易细,突出重点。维护作业项目考虑以下原则:
①简化作业项目,加强维护作业的可操作性。把影响安全(制动、悬架系统)、环保(燃油供给系统、点火系统)的系统、部件作为维护的基本作业项目,其它系统(部件)依据检测情况,视情维护。
②二级维护基本作业项目作一些调整。随着许多新技术在汽车产品中的应用,汽车一些总成的结构和原理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标准中有些条款已经不适应汽车新技术变化,需要删除这些维护项目,有些维护项目和检测项目需要补充、增加。
③根据维护作业相同工位、以及汽车总成分类原则合并维护作业项目。
5. 二级维护竣工检验
二级维护竣工检验项目考虑以下原则:
①简化检验项目,加强检验项目的可操作性。重点放在影响安全(制动、悬架系统)、环保(燃油供给系统、点火系统)的检验项目上。
②二级维护竣工检验项目应与二级维护作业项目相对应,二级维护竣工检验要求作相应的调整。
6. 附录
会议确定该标准增加四个“规范性附录”和一个“资料性附录”。为了规范汽车维护过程(二级维护进厂前检验、二级维护维护过程检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的记录及内容,修订后的标准将增加维护过程记录单作为规范性附录。维护周期以汽车行驶里程为基本依据,同时对汽车车型进行分类,以及汽车使用环境和条件的不同,参照汽车使用说明书、使用保养手册的有关规定,给出一个指导性的维护周期作为规范性附录。为使本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修改后的标准增加了典型汽车二级维护规范作为资料性附录,典型汽车二级维护规范包括车型:轿车(捷达)、货车(东风系列及半挂车)、客车(宇通12米)、低速货车(福田)。
7. 其他(标准结构上、逻辑上、描述上)问题
标准的格式、引用标准、术语定义、描述等条款要统一修改与增减。
二. 工作安排与分工
为充分发挥标准修订起草小组各单位优势,会议安排了标准修订起草小组各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见下表)。请各单位在2006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工作,将结果发送邮件到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牛会明收。(电话:010-62079192,13661002783 邮箱: hm.niu@rioh.cn)。
表 标准修订起草小组各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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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担单位 主要承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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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汇总整理各单位对标准修订的建议,按照标准要求的格式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 济南市机动车维修检测行业协会 编制一级维护作业内容、维护质量保证期。
3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编制规范性附录--车型分类与维护周期表
4 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社 编制典型汽车二级维护规范,包括车型:轿车(捷达)、货车(东风系列及半挂车)、客车(宇通12米高级车)、低速货车(福田)。
5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编制汽车维护三检单,包括二级维护进厂前检验单、二级维护维护过程检验单、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单。
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6 江苏省(南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 编制二级维护竣工检验要求。
吉林大学
7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编制二级维护基本作业项目表。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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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计划与进度
工作安排和计划:
2006年12月底完成修订标准“征求意见稿”;
2007年1月底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2007年5月底汇总处理回函意见,完成修订标准“送审稿”;
2007年7月报送修订标准材料,召开评审会;
2007年9月根据评审会意见,完成修订标准“报批稿”。
转自汽车维护与修理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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