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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 2007-7-6 11:47:00 | By: weixiuziliao ]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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